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食药监食罚〔2015〕210034号
案件名称:北京利秀晴酱菜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利秀晴酱菜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9014606780
法定代表人:郑秀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30日,雁翅食药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利秀晴酱菜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经查,该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违法生产10罐酱菜,由于经营问题该食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门头沟局,201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