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00010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达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达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6219912-4
法定代表人:刘蛟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0月开始,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在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水源路15号从事生产胶原蛋白粉类食品活动,至2015年2月5日,共生产“杰瑞特?I”牌水解胶原蛋白粉(5g/袋)5120袋,成本为1.611元/袋,生产后,当事人通过其在1号店网站设立的名为“华达杰瑞保健食品专营”的店铺(网址: http://shop.yhd.com/m-36601.html)按盒装成品(10袋/盒)对外销售,以36元/盒(折合3.6元/袋)的价格销售87盒(共870袋),剩余4250袋未售出;生产“杰瑞特”牌高纯胶原蛋白粉(200g/罐)60罐,成本为21.44元/罐,生产后用做外送礼品,不对外销售,未送出。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货值金额19718.4元,违法所得1730.43元,剩余原料半成品蛋白粉272.7千克。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0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