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告〔2015 〕130015 号
案件名称:北京秦氏基业商贸中心产品标签内容虚假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秦氏基业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秦志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29日,良乡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在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邢家坞村三区112号的北京秦氏基业商贸中心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的良味老果园红心地瓜干的产品标准代号为:BG/T10782,此代号为虚假代号。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19日。经调查核实北京秦氏基业商贸中心于2015年9月19日生产了产品标准代号为:BG/T10782的良味老果园红心地瓜干共200袋售出18袋,库存182袋。自2015年9月19日之后没有在进行生产。执法人员将库存产品予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8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6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6-01-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