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4]107号
案件名称:北京佰益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佰益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4013696546
法定代表人:卢敏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2日,北京佰益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忻全蛋白粉(规格300g/罐,生产日期2014.3.3),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样检验,糖精钠、甜蜜素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