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罚字〔2014〕S02-03号
案件名称: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分装生产杂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140079-9
法定代表人:刘玉琴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07月01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西芦工业园9号院分装生产杂粮,详见现场检查照片。经调查,上述生产场所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分装生产杂粮。自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7月1日,该公司分装生产杂粮天养谷牌(1)绿豆560袋/300g,生产日期2014.07.01,成本价:3元,出厂价:3.8元,销售550袋,库存10袋,货值金额:2128元,违法所得:440元。(2)薏仁米400袋/300g,生产日期2014.07.01,成本价:2.8元,出厂价:3.3元,销售385袋,库存15袋,货值金额:1320元,违法所得:192.5元。(3)红小豆510袋/300g,生产日期2014.07.01,成本价:3.1元,出厂价:3.8元,销售505袋,库存5袋,货值金额:1938元,违法所得:353.5元。共计违法所得986 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4-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