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当罚字(2014)第120121
案件名称:正中祥和工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案
当事人名称:正中祥和工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贺宏彪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正中祥和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8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2-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