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当罚【2015】250004号
案件名称:陈贵才(北京陈贵才切糕店)使用食品添加剂未留存供货商资质未记录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等信息案
当事人名称:陈贵才(北京陈贵才切糕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贵才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陈贵才切糕店使用食品添加剂未留存食品添加剂供货商资质,未记录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内容。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