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90013号
案件名称:黄礼才(北京京川益合川味餐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黄礼才(北京京川益合川味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黄礼才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热炒间厨师工作的储物柜内有已剪开使用的“奥馨”牌百籽香膏一罐。净含量500g,生产厂家为青岛恒香园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保质期十二个月,生产日期2013年8月26日,过期剩余部分价值30元,没有其他库存。自食品过期至2015年8月13日被我局查获,其间总计制售了3份丸子,价格26元/份,营业额共计78元。违法所得78元,货值金额共计108元,没有纳税。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并于2015年8月14日采取先行物品处理措施予以销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