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2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良乡店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良乡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飞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3日,我局接到举报称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良乡店销售的BB台式儿童酱油营养成份表中能量值标示错误,要求调查。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2月1日销售的BB台式儿童营养成份表中能量值标示错误。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7条
处罚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3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