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药罚〔2014〕106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杏林中医诊所使用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杏林中医诊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于正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8月27日,你单位使用药品朱砂(批号:201318)1000克,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我局现场扣押700克,抽取药品朱砂(批号:201318)300克,送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2014年9月3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C1401287),【检查】项下808猩红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你单位使用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朱砂(批号:201318)1000克,使用单价0.1元/g,货值金额100元,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4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8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