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食药监药罚〔2015〕060212号
案件名称:王革(北京仁顺堂中医诊所)涉嫌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王革(北京仁顺堂中医诊所)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革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27日,我局在王革(北京仁顺堂中医诊所)内药品储存架上发现无饮片标签的塑料袋装中药饮片川芎1kg,当场予以扣押,〔详见查封(扣押)决定书及查封(扣押)物品清单,编号:(京石)食药监药查扣〔2015〕060212号〕,包装完整,包装上有手写的饮片名称,无生产批号、产地、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未发现上述药品采购渠道的资质证照和相关票据。经进一步调查,这批中药饮片川芎1公斤是王革(北京仁顺堂中医诊所)于2014年底从上门推销的个人手中购入的。我局于2015年10月27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并将上述药品当场进行扣押,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现场发现价目表一份,2015年10月27日进行立案并调查,经调查,确定该批中药饮片货值金额120.00元。王革(北京仁顺堂中医诊所)于2014年年底购买的这批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川芎1公斤未使用,全部被我局扣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石景山局,2015-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