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药罚〔2015〕060002号
案件名称:使用劣药“炙淫羊藿”(批号:15031001)案
当事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68643-5
法定代表人:刘清泉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使用的“炙淫羊藿”(批号:15031001)进行抽样检验。2015年6月10日,我局收到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检验报告(编号:EC1500280)。经检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为劣药。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