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药当罚[2015]050001号
案件名称: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当事人名称: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9069888
法定代表人:杨四知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15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未按照购货单位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6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9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