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药当罚〔2015〕160123号
案件名称:北京新兴德胜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学院南路店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当事人名称:北京新兴德胜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学院南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4629687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1月19 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了处方药,当场询问其药师是否在岗,该店店长称要是不在岗,销售的处方药阿司匹林肠溶片是由一般的销售人员售出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2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2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