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药当行罚[2014]30009号
案件名称:北京京顺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诺氟沙星胶囊”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京顺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仁鹏
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5月12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沙星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995,批号:13020603,生产厂家:山西亚宝太原制药有限公司)。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5-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