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药当罚[2014]30032号
案件名称:北京玉逸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钰龙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玉逸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钰龙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8554427-6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17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建立的药品销售记录不准确,销售药品时处方的审方、调配、核对人员未签章,销售药品开具的销售凭证内容缺少生产厂家、批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6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9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