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顺 )药当行罚[ 2014 ]3000 5号
案件名称:北京文景安康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文景安康大药房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高习伟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4月15日检查北京文景安康大药房发现未凭处方销售抗菌药。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4-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