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药当罚〔2015〕05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美日英华医药有限公司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感冒清热颗粒”,且未开具销售凭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美日英华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513359-3
法定代表人:蒋茂金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11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感冒清热颗粒”,且未开具销售凭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2款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第2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2款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