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药当行罚[ 2014 ] 30012号
案件名称:北京玉逸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钰龙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头孢克肟片”、销售药品“头孢克肟片”未开具销售凭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玉逸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钰龙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牛博彧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5月19日对北京玉逸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钰龙店检查发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头孢克肟片”(国药准字H20051746,批号:10820140103,生产厂家为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4月24日购进30盒,现店内存有21盒,销售9盒);2014年5月19日销售药品“头孢克肟片”未开具销售凭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第2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5-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