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药罚[2015]050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悦康源通医药有限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悦康源通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6215038X
法定代表人:于圣臣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与2015年4月20日在知道田丽娟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药品。违法经营药品的货值金额为7857.1元。当事人的行为可能破坏药品流通秩序。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