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331号
案件名称:北京万众堂大药房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万众堂大药房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363733-9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1月18日我局药械市场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万众堂大药房经营的“川贝枇杷糖浆”15盒,批号:20150610,生产日期:2015.06.10,生产厂家: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供货方出库单显示供货单位为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客户名称为北京如易安康大药房,送货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城北交易市场生活区北二楼,开票日期为2015-08-19,现场提供北京如易安康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方式为零售,有效期至2020年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将上述情况记录于现场检查笔录,并对“川贝枇杷糖浆”(批号:20150610,生产日期:2015.06.10,生产厂家: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供货方出库单显示供货单位为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15盒实施扣押,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不得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2015年11月20日对当事人被委托人袁雪东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共从北京如易安康大药房购进“川贝枇杷糖浆”(批号:20150610,生产日期:2015.06.10,生产厂家: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供货方出库单显示供货单位为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20盒,为北京如易安康大药房赠与北京万众堂大药房的药品,库存15盒,销售5盒,销售价格为12元/盒, 销售额为60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60元,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4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4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9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