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 稽药 当罚〔2015〕1号
案件名称:北京凯尔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昌平西环路分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凯尔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昌平西环路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368677-1
法定代表人:刘成谋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化瘀固精合剂”(国药准字B20021011,批号:140443)。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