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4]16号
案件名称:王进生(北京龙飞全顺粮油经营中心)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王进生(北京龙飞全顺粮油经营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7月29日9:30至10时30分,北京市昌平区城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昌平区水屯批发市场粮油区进行粮油经营情况专项检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中,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用来销售的一批桶装油当中发现了7桶无标签预包装食用油并进行了扣押(文号:(京昌)食药监03 食查扣〔2014〕072901 号)。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所进预包装食用油为“益宝鱼”餐饮油,共进货152桶,进货价为95元/桶;其中无标签预包装食用油7桶,销售价格110元/桶;涉案货值金额共为770.00元;非法所得为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