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当罚【2015】310008号
案件名称:良方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南宫大药房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要求销售处方药
当事人名称:良方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南宫大药房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先文利
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联邦阿莫仙牌阿莫西林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263批号:4110500:规格:盒 ) 违反了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