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药当罚【2015】110035号
案件名称:北京鑫隆康佳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鑫隆康佳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313069-0
法定代表人:付俊丽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鑫隆康佳药店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能提供销售的头孢拉定胶囊的处方和销售票据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