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药当罚[2015]10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平里连锁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平里连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吴云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