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药罚〔2015〕05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密福康医药有限公司双井店违法经营劣药银杏叶片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密福康医药有限公司双井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3986595-1
法定代表人:蒋艳阳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以2.5元/盒的价格从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银杏叶片(批号:1411208,生产企业名称: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药品10盒,以7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我局抽验3盒上述药品,送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剩余7盒药品你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由原渠道退回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上述劣药的货值金额为70元,违法所得为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