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药罚〔2015〕100009 号
案件名称:北京八千夫医药有限公司不凭处方并采用邮寄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八千夫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3624909
法定代表人:李庸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现场检查发现并核实,该单位接到顾客订单后,不核查顾客的处方笺便直接通过邮寄的方法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01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21条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42条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