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药当罚[2015]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人人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人人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1017835527
法定代表人:宋云芝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2日,药械市场科联合石楼镇食药监管所在石楼镇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北京人人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分店未经许可擅自从经审核批准的经营地址搬至他处,属于擅自变更许可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6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