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药当罚〔2015〕050010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鹤康医药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鹤康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852376-6
法定代表人:陈超
主要违法事实: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1-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药当罚〔2015〕050010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鹤康医药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鹤康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852376-6
法定代表人:陈超
主要违法事实: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违反的法律法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