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械罚[2015]050001号
案件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月平安药店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案
当事人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月平安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8250926-5
法定代表人:俞震卿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5日,区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兴房大街6号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月平安药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隐形眼镜润滑液(商品名:沙福龙,批号:27133,产品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223105号(更),共2支),但当时人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为“注射穿刺器械”,在检查中发现当时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隐形眼镜护理液,属于6822医用光学仪器,其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