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械罚[2015]140016号
案件名称:北京医保中洋大药房有限公司华源三里分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医保中洋大药房有限公司华源三里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124653-1
法定代表人:郑京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14年7月8日至2015年4月10日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期间共从北京医保中洋大药房有限公司购进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12第3152251号的诺和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17盒,销售11盒,进货单价为13.39元/盒,销售单价为19.5元/盒,销售额为214.5元,违法所得为67.21元,货值金额为331.5元。共从北京医保中洋大药房有限公司购进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11第3152575号(更)的BD优锐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为18盒,销售12盒,进货单价为11.97元/盒,销售单价为19.6元/盒,销售额为235.2元,违法所得为91.56元,货值金额为352.8元。当事人违法经营期间的货值金额为684.3元,违法所得为158.77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3条第1款第3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