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械行罚【2014】01-03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十字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十字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5925170-1
法定代表人:朱新超
主要违法事实:依据市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6月13日执法人员对北京金十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于2013年2月变更,且该企业未向我分局提出变更申请,该企业的行为涉嫌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4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