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械罚〔 2015 〕220026号
案件名称:北京博盛盈科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博盛盈科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8445058-1
法定代表人:刘栓利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2日 15时20分至16时4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贵红(行政执法证号:57040148)、逯延敏(行政执法证:57040149)对北京博盛盈科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上登记的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2号楼505A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上述地址经营。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于2015年2月底从登记注册地址搬离,至我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你单位一直未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手续。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