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械罚[2015100025号
案件名称:经营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瑞法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赵小青
主要违法事实:接投诉举报,反应北京瑞法商贸有限公司经营11类医疗器械医用纱布、外用壳聚糖抗菌液、祛疤硅酮胶未进行备案。经查,该公司经营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32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