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械罚〔2015〕210009号
案件名称:北京麦德森医疗器械销售中心经营无中文标签、说明书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麦德森医疗器械销售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236245-0
法定代表人: 徐涛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北京麦德森医疗器械销售中心于2014年11月14日从北京蓝点极光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注册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2214220号) 4000片,购进单价为2.30元/片,购进总金额为人民币9200元。该单位于2014年12月15日销售给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2袋,共计50片上述产品均无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北京蓝点极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给北京麦德森医疗器械销售中心上述产品时,上述产品最小包装塑料袋上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北京麦德森医疗器械销售中心经营无中文标签、说明书的进口医疗器械。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