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械罚〔2015〕26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兰伯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兰伯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景新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兰伯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街9号-137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检查未见当事人在此地址设置各部门办公室,未见有公司员工,未见有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及管理系统),未见有经营的各类管理文件。2015年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市朝阳区四惠桥远洋国际中心C座1007室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未向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过变更申请。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