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械罚[2014]01-06号
案件名称:北京神州宏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擅自降低经营条件安
当事人名称:北京神州宏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069653-1
法定代表人:王偲兰
主要违法事实:依据市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北京神州宏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注册地、常温库租赁协议已于2014年6月30日终止,冷库租赁协议已于2014年4月10日终止,且未重新租赁注册地、库房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你单位在没有注册地及仓库的情况下,持续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你单位的行为属于擅自降低经营条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5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