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 罚 〔2015〕 177 号
案件名称:北京宸昊康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宸昊康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6955850-4
法定代表人:周宏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宸昊康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经营场所与许可情况不符。经查,该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注册的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建材城西路87号2号楼18层1单元1822、1826室”,其中1822现已不是该公司场所,该公司实际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建材城西路87号2号楼18层1单元1826室”,且正在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检查发现时未申请变更。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