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械罚〔2014〕100045号
案件名称:北京图斯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识的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图斯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79544115
法定代表人:吕红丽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于2013年5月25号从深圳市耀光齿科器械有限公司购进了1200打根管扩大器(12针/打),购进单价为12.39元/打,购进金额共计14871.79元(《深圳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号NO 15961915)。该单位在采购上述产品时发现了该产品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因对该产品比较熟悉,市场上对该产品非常急需,该单位对该情况就没有重视起来,直接予以入库销售。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4-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