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械罚〔2015〕050014号
案件名称:博盛鸿礼(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案
当事人名称:博盛鸿礼(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582114-8
法定代表人:郑雪华
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显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纪家庙8号21号楼A130、209室”。你单位在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于2015年4月1日起不再使用上述地址做为办公使用。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