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械罚【2015】250025
案件名称: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连道店涉嫌经营说明书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连道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4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连道店(以下简称:你单位)销售的医疗器械魏氏磁疗骨痛贴涉嫌非法添加等问题。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你单位认可举报人所购买的魏氏磁疗骨痛贴的情况,检查中未发现你单位销售魏氏磁疗骨痛贴的产品。6月29日我局向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函协查,7月24日收到复函,(文号:天食药监函[2015]47号),函中告知由天水魏氏彤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魏氏磁疗骨痛贴中所附的“魏氏磁疗骨痛贴穴位帖服指南”未经食药监部门依法注册或备案。同日根据复函中所调查结果,我局经主管局长批准对你单位销售的魏氏磁疗骨痛贴说明书涉嫌未经备案的行为进行立案。你单位认可所销售的魏氏磁疗骨痛贴内附说明书未经备案的违法事实,经调查你单位进货销售记录发现,共进货10盒,进货单价20元,共销售10盒,其中9盒,销售单价59.90元,1盒销售单价20元,共取得违法所得559.1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7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