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监械罚〔2015〕050077号
案件名称:北京嘉联诚业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矫形骨针(批号:20N290)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嘉联诚业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1878490-8
法定代表人:王东辉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嘉联诚业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矫形骨针(批号:20N290),违反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十五条第三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六十六条给予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六十六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