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械罚〔2015〕140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永康祥盛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备案擅自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永康祥盛大药房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赵爱慧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北京永康祥盛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柜台内摆放有“YE660B臂式电子血压计” 〔注册证号:苏食药监械(准)2012字第2200445号,批号为1410〕1盒,我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5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北京永康祥盛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复查,当事人柜台内仍摆放上述产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5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