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食药监药当罚[2015]110012号
案件名称:北京永辉万芝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永辉万芝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9328322-5
法定代表人:范时嘉
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经营的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32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石景山局,2015-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