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监械罚〔2015〕0501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和邦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人工晶体”(规格型号:CM55B 12.50)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和邦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673569-3
法定代表人:李春晖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和邦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人工晶体”(规格型号:CM55B 12.50)。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六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六十六条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