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330038号
案件名称:北京盈众联达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变更场所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盈众联达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4678450
法定代表人:温银书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贾亚丽、张世荣,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c301-01的北京盈众联达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上述地址已无此公司。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15年8月从登记注册地址搬离,至我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一直未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手续。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