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昌罚决字 [2014] 第98 号
案件名称:北京济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济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赵勇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1年4月27日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三区八号楼一单元二层”,已变更为茶楼,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1号楼15层1701室;仓库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一村团忠路18号D3库房”已于2014年4月中旬到期退租,实际仓库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狮子营村南354号院东侧A1。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尚未办理变更。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