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械罚[2015]100004号
案件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01291-6
法定代表人:赵玉沛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从北京东方日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标识ImmunoCAP.Allergen,Phadia AB的变应原体外诊断试剂200种,共2484支,该试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核实,你单位于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6月27日其间将其中的39种,共97支试剂用于了临床诊断并收取了费用,收取费用的标准为每人每项100.00元,经核实,你单位实际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882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第1款第3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