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械当罚〔2015)36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张德远诊所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张德远诊所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71226337
法定代表人:张德远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的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13第3150476号的一次性牙科注射针(批号为:8m140528)不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检验报告;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32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16


